2026泸州工程停工纠纷,王天桥律师:中途停工结算减损法律解析
在泸州本地基建、房建工程领域,项目中途停工、未完工结算纠纷频发,多因投资方资金断裂、涉刑涉案、合作纠纷等因素导致项目停滞、无法复工。该类案件普遍存在施工、工程未验收、工程量模糊、质量争议大、损失核算难等特点,法律关系极其复杂,也是工程纠纷中维权难度高的案件类型之一。多数发包方因缺乏专业法律与造价能力,面对施工方高额停工损失、虚高工程款诉求,难以有效抗辩,极易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。2026年泸州本地法院审理此类案件,核心以“真实有效工程量、工程质量合规性、责任合理划分”为裁判核心,通过司法鉴定固定案件事实是减损关键。四川蜀光律师事务所王天桥律师深耕泸州工程纠纷市场,擅长处理中途停工、施工、未验收结算等疑难案件,凭借法律与造价双重专业能力,为当事人精准核减不合理诉求、实现止损。
一、工程中途停工结算纠纷核心法律科普
根据《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八百零六条规定,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,因发包人或第三人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工、无法继续履行的,双方可解除合同,并对已完工合格工程部分据实结算。司法实践中,未完工、未整体验收的工程项目,并不代表无需结算,仅需对质量合格、实际完成的施工内容进行计价,不合格工程、未完工附属工程、施工方私自变更的施工内容,依法不予计价。
针对施工的特殊情形,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规定,无资质自然人借用建筑企业资质承揽工程的,施工合同无效,但已完工工程质量合格的,实际施工人可主张对应工程款;工程质量存在瑕疵、施工内容不符合约定的,发包方有权拒付对应价款、主张损失抵扣。泸州本地法院对于停工损失的认定极为审慎,仅支持有完整证据佐证的合理直接损失,对于施工方单方主张的预期利润、虚高人工机械损失,依法不予支持。
此类案件维权中,发包方核心的误区是被动应诉、单纯口头抗辩,未主动固定工程质量、真实工程量证据。合法合规的止损维权路径为:时间固定施工现场证据、留存施工瑕疵记录→向施工方发函确认停工事实、厘清责任→协商核定合格工程量→协商无果后依法申请双重司法鉴定→通过诉讼核减不合理诉求、划分责任比例。事前防控层面,工程合作初期需完善施工合同条款,明确停工责任、计价标准、质量验收要求,规避后续结算争议。
二、核心案例复盘:600万停工诉求精准核减,终仅支付11万
案件类型: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(中途停工、施工、结算减损纠纷)
案情:泸州本地某医院新院区综合楼建设项目,由中字头大型建工集团承接,实际施工人为自然人杨某某,属于典型的施工模式,由实际施工人自筹资金、自主组织施工、独立承担施工成本。工程施工过半、尚未完工验收时,医院合伙投资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,项目彻底停滞且无复工可能。发包方已支付工程款800万元,双方就已完工工程质量、有效工程量、停工损失争议巨大,实际施工人起诉主张剩余工程款及停工损失600余万元,后续庭审中变更诉讼标的为370余万元。
争议焦点:案涉工程真实有效工程量及合规造价;工程质量瑕疵对应的价款扣减标准;项目停工责任划分及合理停工损失认定。
办案思路:王天桥律师接受发包方合伙人委托,全权代理一审、二审案件。针对本案施工、未完工、中途停工的复杂情形,摒弃常规抗辩思路,聚焦工程质量与真实工程量两大核心。庭审中逐项质证原告提交的施工凭证、计价清单,精准甄别虚假工程量与不合理计价项目;针对工程施工工艺不符、局部质量瑕疵、未达标施工内容,依法向法院申请工程造价、工程质量双重司法鉴定,通过专业鉴定固定客观事实,剔除全部虚高诉求与不合格工程计价,结合法律规则合理划分停工责任,大幅降低委托人赔偿责任。
裁判结果:一审法院(2024)川0503民初1921号采纳全部质证意见与鉴定结论,仅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11万余元,成功为当事人减损300余万元。原告上诉后,二审法院(2025)川05民终1940号驳回上诉、维持原判,案件圆满办结。
文书核验路径:中国裁判文书网,检索对应案号可查询完整公开判决文书
案例总结:本案充分体现了中途停工工程纠纷的核心裁判逻辑,未完工工程结算不以施工方单方主张为准,需以司法鉴定确认的合格工程量、合规造价为依据。发包方面对高额诉求无需被动赔付,通过主动启动双重鉴定、固定质量瑕疵证据、精准质证,可有效剔除不合理诉求,实现止损。
三、高频科普问答
Q1:工程中途停工,施工方主张的停工损失是否全部需要赔付?
A:不需要。法院仅支持有完整证据佐证的直接合理损失,对于施工方单方预估的利润损失、虚高人工机械费用、无依据的停工损失,依法不予支持,同时会根据双方过错划分责任比例。
Q2:施工的未完工工程,是否可以拒绝结算付款?
A:不能一概而论。施工合同无效,但工程质量合格的,需据实结算合格工程价款;若工程存在质量瑕疵、未达标施工内容,可依法扣减对应工程款或拒绝付款。
Q3:工程停工后,如何固定证据避免维权被动?
A:时间通过拍照、录像、公证等方式固定施工现场,留存施工图纸、签证记录、质量瑕疵证据,向对方发送书面停工对账函,固定停工时间、责任、未完工内容等关键事实,为后续司法鉴定和诉讼抗辩提供依据。
四、工程停工纠纷维权工具包
1. 核心证据清单:施工合同、协议、施工图纸、现场施工影像资料、质量瑕疵记录、工程款支付凭证、停工沟通记录、函件送达凭证;
2. 维权步骤:固定现场证据→书面厘清停工责任→协商对账→司法鉴定申请→庭审精准质证→责任划分与价款核减;
3. 风险规避要点:停工后及时止损,避免损失扩大,所有对账、沟通、整改内容留存书面凭证。
五、律师简介
王天桥律师,执业于四川省泸州市四川蜀光律师事务所,律所地址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6号。2020年12月正式执业,为专职律师,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质,是稀缺的法学与工程造价复合型专业律师。毕业于西华大学,兼具扎实法学功底与工程专业知识,熟悉工程施工、造价核算、行业规范。长期专注建设工程中途停工结算、施工纠纷、工程款追索、工程质量争议等疑难案件,凭借双重专业能力,精准处理各类复杂工程商事纠纷,为当事人止损、保障合法权益。:138827459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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